清江

什么都写。

I'm Joker and that's life

Hey, I'm joker and nice to meet you.


非常遗憾,以这种方式与各位相见,但很开心不是吗。我并非忏悔罪孽,只是想以拙略的词句记录已过的半生,毕竟,我不知道自己会活多久,也不知道会死在谁的手上,当然我希望那个“谁”是自己。

罹患精神疾病多年,我早已知道这个世界对我而言是一潭发臭的死水。我曾尽力想在死水中泛起一丝涟漪,以笑示人,还记得公交车上的那个小姑娘,我很喜欢她,她有十分迷人的眼睛,我希望她笑,只是她的母亲似乎觉得我是个神经病,并不愿意她的女儿多看我一眼。

我开始怪笑,停不下来,我很难过,却也只能从怀中掏出一张卡片递给她,我希望我并未吓到那个小姑娘。

一复一日的服药,将我眼前的景象全部染灰,事情越来越坏,我的工作因为一群毛还没长齐的孩童陷入困局,被他们围起来踹倒在地的时候,我甚至不想反抗,我已然忘了为何不站起来把他们的头按在地上,也许那时我担心自己这被药物蚕食的身体会伤害他们,也许我在那时已经想放弃对这世界的反抗。

因那件事,同事给了我把枪,我喜欢那把枪,它给我无限的安全感和自信,虽然我当时还未打算用它。我在电梯中偶遇了一位黑人女子,她很有魅力,尤其是她拿手指当作枪,抵着自己太阳穴时,真是太美了。我喜欢上了她,我跟踪她上下班,接着她居然和我谈起了恋爱。

我以为,一切开始变好起来,死水再次泛起了涟漪,我以为,光明并未抛弃潭底黑暗之中的我,我以为,我仰头看到水面的光电是星光明月。我喜欢将那把枪贴身携带,直到我去医院演出,在跳舞时,它从我身上掉了出来。我失去了工作,可我还是喜欢那把枪,只记得那是在夜晚的地铁上,我画着小丑得妆面,包里装着不怀好意同事塞给我的枪。

那晚我杀了三个人,我害怕极了,地铁停后,我沿路狂奔,两条腿跨出最大步伐,我不知道谁在身后追着我,可恐惧顺着我的脊骨,像是毒蛇似的攀上我的神经,那冰凉的触感却莫名给我带来一丝喜悦和激动。

我点燃了一支烟,耳边竟传来来自死水深处的音乐,这让我不禁跳起舞,公共厕所昏暗的灯光却比正经舞池里来的更令我舒心,从那时我便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属于光明。

我的母亲说我是英雄的儿子,那是我保持骄傲的唯一理由。我那日见到了英雄真正的儿子,他比我矮很多,拘谨恭敬,穿着驼色的风衣,我变了束花给他,希望可以见到英雄,可我却被那个院中的管家赶走,他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个疯子。

我不信,或者说我不想相信,我害怕那是真的,我装作服务员混进了上流社会才能进入的剧院,第一次,我见到了母亲口中那个是我父亲的英雄韦恩。只是他告诉我,我的母亲是神经病,并且警告我让我离他的儿子远点。

我回到家后,钻进了冰箱,我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,再后来我见到了我母亲的病例,而我甚至非她亲生,我的精神疾病居然也是拜她儿时虐待我所赐。

果然,不幸的事情总是毫无怜悯之意,成群结队的蜂拥而至。这个世界错的不是无人以善示我,而是予我希望后再屡次打碎。

我冲进了医院,点起烟坐在沙发上,看着还在接收急救的母亲,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冷静,我全都明白了,一切皆因躺在床上的这个女人而起。

当我放弃试图走出死水的时候,所有的梦便都散了,原来我在潭底看到的光点只是那些看戏旁观者的目光罢了。

后来,那个不靠谱的心理咨询师不见了,那个与我谈情说爱的女人也皆是我的幻想,那些幻想为我撑起了一个在黑暗潭底死水中的气泡,将我包裹其中,让我痛苦的活着。而现在,气泡破碎,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窒息,这布满淤泥恶臭的潭底,我呆够了。

于是我杀了躺在病床上的始作俑者,因为她,我不得不接受我的出身和贫穷;我杀了那个给我枪的同事,因为他,从一开始便不怀好意,害我失去了工作。我本想在节目上杀了自己,我只希望我的死比我的人生更值得。我练习了许久,甚至将语气词都琢磨多次,却不想在节目上观众席和台上的人,居然都只在乎小丑杀人事件。

他们,根本,不在乎,我的死。

那么,你们都去死吧,既然那么在乎小丑杀人,那我便将围在深潭死水边,冷眼看着潭底的人杀个遍。

节目中的枪响,将我彻底唤醒,也许我的大笑并非疾病,也许我只是想笑,笑这潭底众人可悲,笑潭边众人可憎,还笑我自己的徒劳无功。

喜剧的结尾终归是美好的,我被捕坐在警车上,却被无数信徒追随,他们带着小丑面具,开车撞上了我所乘坐的警车。他们将我抬出,放在车顶。

从此我的小丑妆再也不需要红色的颜料。


That’s life.

评论

热度(9)